东西问·人物丨《呼啸山庄》译者,百岁杨苡走了******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题:《呼啸山庄》译者,百岁杨苡走了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宋春丹
2023年1月27日晚,杨苡去世,享年103岁。
杨苡的书房里,挂着自己17岁时的照片。德国作家安娜·西格斯曾写过一部小说《已故少女的郊游》,杨苡常开玩笑地对望着这张照片的朋友说,其实这也是个“已故少女”。
这位“已故少女”、本名杨静如的《呼啸山庄》译者,已经走了。
在生命最后一年里,她每天仍在看报看新闻看电影,听喜欢的老歌。她喜欢听一首美国乡村歌曲《你是我的阳光》,每次她念出歌名,都能从中感受到一种自信的生命力。
翡翠年华
杨苡最喜欢讲述童年和少女时代的故事,一度想将这段生平写成回忆录,命名为“翡翠年华”。
1919年,她出生于天津一个大家族,父亲杨毓璋是中国银行行长,家有两位夫人、一位姨太太。虽然女儿出生两个月他就病逝了,但留下了可观遗产。
杨苡从小就很黏哥哥杨宪益,最爱跟在后面去逛书店。哥哥出去都是前呼后拥,看中了什么吱个声,佣人就上去付钱,大包小包拎着。杨苡每逢想要书、玩具或别的什么,就在后面拉拉他的衣服。杨宪益对这个小5岁的胞妹特别好,总是有求必应,对佣人吩咐一句“要这个”,就全解决了。
杨苡15岁时,杨宪益给她看了刚问世的《家》。她觉得巴金写的《家》和自己家很像,祖父都在四川做过官,都有老姨太。也是在杨宪益的建议下,1938年,她南下昆明求学,进了西南联合大学。
她前一年从天津中西女中毕业后保送南开大学中文系,因此进西南联大算是“复校生”。沈从文说中文系那些线装书会把她“捆住”,她听从建议进了外文系。
在巴金介绍下,杨苡在天津时认识了在南开中学教英文的李尧林。杨苡曾与他相约昆明见,但在巴金的大哥自杀后担负着养家重任的他最终没有出现。
杨苡参加了穆旦、林蒲等人组织的高原文学社,在一次活动上,“穿一件黑底小花的旗袍,外罩红色毛衣,美极了”的她吸引了学长、年轻诗人赵瑞蕻的追求。1940年,两人结婚。
1941年,22岁的杨苡和丈夫赵瑞蕻在西南联大。受访者、杨苡女儿赵蘅供图她给李尧林写了一封信,说“你让我结婚,我听你的”,此后两人很长时间没再通信。后来他回信说:“我只希望有一天我们又能安安静静地在一起听我们共同喜爱的唱片,我这一生也就心满意足了。”
1945年,李尧林病逝。这让杨苡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心被撕裂的感觉。多年后,她在《梦李林》(李尧林笔名李林)中写道:“好像曾有个人走进我的心里,点亮一盏灯,但没多久,又把它吹熄,掉头走开了!”
“只有这个本事来表示我们并不屈从”
20世纪50年代初,生活曾是安定而美好的。南京大学迁到鼓楼一带后,买下了附近一些房子分给教职员。赵瑞蕻分到了一座两层小洋楼的一层。
1953年,高教部派赵瑞蕻去东德莱比锡的卡尔·马克思大学任访问教授,教中国文学。得知孩子不能带去,杨苡就留了下来。
那几年杨苡不上班,在家里译书,履历表中填的职业是“自由翻译工作者”。就在这里,她完成了经典译作《呼啸山庄》。
她在中学时代就看过《呼啸山庄》改编的美国原版电影《魂归离恨天》,1943年在中央大学外文系借读时在图书馆读到了原作。此前,梁实秋曾翻译过这部作品,定名为《咆哮山庄》。梁实秋英文水平超一流,但杨苡总觉得译名不妥。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阵疾风呼啸而过,雨点打在玻璃窗上,宛若凯瑟琳的哭泣。灵感突然从天而降,她兴奋地写下“呼啸山庄”四个大字。
1955年6月,《呼啸山庄》由巴金的平明出版社出版,极受欢迎,但不久受到了批判。“文革”期间,因《呼啸山庄》和儿童文学作品《成问题的故事》《电影院的故事》被批,以及受哥哥杨宪益被捕入狱的牵连,杨苡一次次挨批斗。《呼啸山庄》也销声匿迹了。
1969年夏的一天,红卫兵提审她时要她交代和巴金的关系,因她不合作,狠狠打了她一记耳光。但她没有流泪。她说,我们都学会了绝不轻易流泪,因为只有这个本事,以此来表示我们并不屈从。
杨苡和巴金的通信始于1935年,彼时她手上一共存有23封巴金的信,后不得不交出。1972年,杨宪益出狱后,杨苡也被“解放”。这些信随之发还,一封未少。
杨苡继续在南京师范学院当教员。1980年,杨苡辞职。很多人劝她等定了职称再退休,她毫无留恋,痛快走人,以打过七五折的每月90余元工资退休。也因此,她一直没有职称。有人称她“教授”时,她一定要指正:“我不是教授,我是教员。”
“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杨苡一直记得,80年代初和中叶,是一长段美好的令人振奋的新时期。
1980年,她的代表译作《呼啸山庄》重回人们的视野,受到读者极其热烈的追捧。
《译林》杂志创始人李景端一手促成了《呼啸山庄》的再版。他告诉记者,改革开放后他所在的江苏人民出版社开始少量翻译出版西方国家当代文学作品,急需一部外国名著译作打响第一炮。但找人现译时间太紧,杨苡的西南联大同学、安徽大学教授巫宁坤向李景端推荐了《呼啸山庄》。李景端向社领导汇报后,社领导几乎没有犹豫,很快拍板。
第一版印刷1万册,很快销售一空。后来,《呼啸山庄》转由《译林》杂志发展而来的译林出版社出版,至今仍是该社的长销品种。
1980年版《呼啸山庄》。1987年5月,《雪泥集——巴金书简》由三联书店出版,收录了巴金致杨苡的书信,包括发还给她的23封信,以及后来的通信,长短不一,共存60封。得知她手上有这么多与巴金的通信,她同学羡慕地说她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生命始于80岁”
晚年,杨苡喜欢在深夜看着透过窗帘流泻进来的月光回忆故旧。
白天,她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就喜欢在家给老友写信。她会花大量的精力去整理这些信件和旧照片,这是她最珍视的物件。她爱写信,还好写长信,常常落笔七八页纸。与之通信者不计其数,有老朋友过世,她会将对方的通信寄给其子女。
她保持着早年教会学校的规矩礼数,有访客来要请对方用下午茶,送客要送出门外,穿衣要分场合,听音乐会、出去吃饭前都要洗脸描眉。
平日聊天,杨苡无论讲到什么都要引到哥哥杨宪益身上,觉得他无所不晓。2007年,92岁的杨宪益得了淋巴癌,却能配合医生做35次放疗。放疗后,他回到家,又能自由自在地吞云吐雾、在沙发上堕入他“从不公开的遐想”中了,还玩起了丢了很久的打油诗。
杨苡自豪地说,杨家人都不容易被什么疾病吓得魂不附体,都能做到“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或许正因为此,杨家有惊人的长寿基因。母亲享年96岁,杨宪益活到94岁,姐姐杨敏如活到102岁。
百岁杨苡。受访者、杨苡女儿赵蘅供图近几年,杨苡每年都说:“我有预感,今年过不去了,更要抓紧了。”
她一直在为离世做着各种准备,与沈从文、巴金的通信已经捐给了博物馆,与邵燕祥的通信已经托人还给本人,大量的藏书要想好怎么送掉,房子最好也能捐出去。她不想留任何遗产。
她常自嘲地引用自己曾翻译过的一篇短文:“老朋友,请努力活到80岁吧,这是生命中最好的时刻。人们可以包容您的一切一切。您要是还有疑问,我就告诉您:生命始于80岁。”
1999年丈夫赵瑞蕻去世,那年,她正好80岁。她对家具、书籍和随处可见的娃娃总是突然有新主意,经常指挥保姆重新摆放一番。照片也在不断变换位置,但不论如何摆放,巴金和杨宪益的照片总是放在最突出的位置。
2022年9月12日是杨苡103岁生日。这一年,《杨宪益杨苡兄妹译诗》《杨苡口述自传:一百年,许多人,许多事》上集(杨苡口述、余斌撰写)和《天真与经验之歌》相继出版。她还有很多工作计划,要出版自传下集、诗集、散文集,整理手稿信件。9月26日,在公证处协助下,她正式办好了私房捐赠的法律手续,完成了挂心已久的一件要事。
她从不避讳死亡的话题,也从不失去盼望。她最喜欢引用《基督山恩仇记》里的结尾:“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当中:等候与盼望。”(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