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新春佳节万家团圆 四川绵阳警方助力5个失散家庭圆梦******
中新网绵阳1月29日电 (岳波)“感谢胡警官,让我见到了29年未曾谋面的亲人……”1月29日下午,在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来自山西省忻州市的宫女士激动万分。在民警胡祥雨的帮助下,宫女士找到了失踪29年的母亲、弟弟。这也是“胡祥雨工作室”在春节假期帮助的第5个失散家庭找回亲人。
据了解,1月27日,胡祥雨接到36岁宫女士的求助电话,请求“胡祥雨工作室”帮助她寻找母亲和弟弟。宫女士反映,母亲名叫陈青,1994年带着年仅5岁的弟弟从山西忻州市神池县离家出走,近30年来家人想尽办法寻找,但都没有结果。宫女士曾听父亲说陈青的老家好像在四川绵阳。今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三,思母心切的宫女士带着丈夫,揣上30多年前母亲的一张照片,专门从山西驾车来到绵阳市,四处打听母亲和弟弟的消息,却没有任何进展。后来,宫女士了解到绵阳有一个专门帮助群众寻亲的“胡祥雨工作室”,便拨打了求助电话。
胡祥雨详细询问人员信息后,随即组织人员着手核查。在排查绵阳、德阳两地疑似人员130余人后,于1月28日发现一名叫曾玉兰的德阳中江县人与宫女士所提供失踪人员信息高度吻合。
胡祥雨立即联系到曾玉兰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进一步核实,此人确系1994年山西神池县失踪妇女陈青。1950年3月出生的曾玉兰,中江县人(曾属绵阳地区管辖),1985年来到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打工,后改名陈青与当地一名姓宫的男子结为夫妻,分别在1987年、1989年生下女儿、儿子。陈青因为与家人不和,于1994年带着儿子回到四川。不久后,她又带着儿子去了江苏南京生活,从此便与丈夫和女儿失去了联系。今年1月中旬,母子俩从江苏回到中江老家过节,令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春节会与亲生女儿重逢。
“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万家团圆的新春佳节,能够帮助多个失散家庭圆梦,这个节日我们过得很有意义……”胡祥雨说,1月中旬以来,他接到多名寻亲人求助电话和短信,这是群众对“胡祥雨工作室”的信任。春节假期,胡祥雨在与家人团聚之余依然牵挂着仍在寻亲的群众,他带领工作室人员发动社会力量,并充分运用公安新技术开展寻亲工作,春节假期已帮助5个失散家庭找回亲人。
据悉,43岁的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胡祥雨,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组织侦破涉拐案件22起,打击处理涉拐犯罪嫌疑人65人,采集录入疑似涉拐DNA血样信息3500余份,帮助解救、找回失踪被拐人员370名,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四川省“最美基层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云顶彩票地图 |